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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3階段取消空運進口快遞貨物併袋通關

海關分階段取消空運進口快遞貨物併袋通關,第一階段自十一月一日起,起運地或產地為越南等十國東南亞非洲豬瘟疫區之空運進口快遞貨物,除文件類外不得併袋通關;第二階段除文件類及第一階段公告不得併袋通關貨物外,自十二月一日起併袋件數不得逾二十件,自一一一年二月一日起不得逾十件;第三階段全面取消併袋,實施日期將視前二階段實施情形滾動調整。

關務署表示,經統計分析,自十二月一日起併袋件數不得逾二十件者,受影響之整體空運快遞貨物(含電商快遞貨物)約占一三%,單就電商快遞貨物而論則約占四○%;另自一一一年二月一日起併袋件數不得逾十件者,受影響之整體空運快遞貨物(含電商快遞貨物)約占二六%,單就電商快遞貨物而論則約占六○%。為降低對通關秩序衝擊,給予業者合理調整因應期間,因此採逐步降低併袋件數措施,臺北關並已配合訂定取消併袋通關作業程序,以利業者事先因應準備。

關務署重申,空運進口快遞貨物數量龐大,數件分號貨物併成一袋通關,易造成X光影像重疊雜亂,判讀不易。以第一階段公告十國進口空運快遞貨物為例,一○八年至一一○年九月查獲夾藏毒品案件達六十件,占東南亞全部國家約八成。為避免不肖人士從事違法夾藏,經海關審慎評估,實有取消空運進口快遞貨物併袋通關必要性,籲業者全力支持海關改革措施,儘速配合政策調整因應,共同維護邊境安全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2021/10/19

2021-10-19